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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意见范文精选

建设意见

建设意见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所有制形式、劳动组织形式、劳动者就业形式日益多样化,劳动关系利益主体日趋复杂化、多元化,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愈加突出。这种客观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思路和重点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思路是: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提升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和组织建设为重点,遵循劳动关系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紧紧抓住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调整和完善组织体系,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加强劳动关系组织体系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建立以网格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工作组织体系和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平台,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切实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以网格为基础的劳动关系组织体系

要从我区实际出发,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调整和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劳动关系工作人员,逐步解决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配备不足的矛盾,做到机构、网格划分、组织、人员“四个到位”。

1、机构到位。工资保险科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摸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底数,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信息库,对劳动关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指导,从基层基础工作入手,着重在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和建设队伍上下功夫,分阶段、按步骤加以推进;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和水平。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作为街道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机构,要积极配合工资保险科的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底数,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协助监察执法和调处劳动争议等,推动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在中队以下设立劳动保障小队,具体负责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摸底、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2、网格划分到位。在全区以街道为块,在街道以社区为片,三至五片构成一个网格,每个街道基本分为四至六个网格,将全区划分为32个网格,网格作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基本单位。

3、组织到位。劳动保障监察小队要确定3—5名小队员作为劳动关系协调员,网格的片长负责对本网格区域内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兼职监察员即为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对网格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工资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即为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对中队的日常指导,逐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人员到位。加强对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一支比较固定的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队伍。

四、建立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三级平台

街道和社区是联结政府与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职工的重要枢纽和中间环节。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使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是提升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把劳动关系法规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为此,要大力构建以街道为依托的劳动关系工作三级平台,切实发挥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区级劳动关系工作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对劳动关系双方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从宏观上对区域内的劳动关系状况和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和协调,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做实三方机制办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做好三方会议的组织、日常协调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要依托**劳动协会,搭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桥梁,发挥民间团体的沟通、协调优势,从源头上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要探索建立劳动保障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协调顺畅、相互支持、资源共享、能力共增的工作局面。

2、建立“三位一体”的街道劳动关系工作平台。成立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负责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合同、企业工资调查等工作。当前,根据工作需要,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员暂由街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兼任。成立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和用工等信息的采集,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对用人单位用工未办手续、未签劳动合同、未投缴保险等事项进行催告;受理举报、投诉,进行初步调查,简单询问,调解一般劳资纠纷案件等。成立街道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负责调解和处理辖区内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和咨询,促使争议双方化解纠纷。

3、建立社区劳动关系工作平台。依托网格区,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小队,配备由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社区居委会楼长组成的小队员,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日常劳动保障服务,协调基层劳动关系,采集劳动合同信息,进行劳动政策宣传,处理简单劳资纠纷。开通劳动保障网络,各社区要随时将企业的普查信息录入网格监管系统,为上级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提供一手资料。

五、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

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活动,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社区延伸,形成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用工监测“四位一体”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纵深发展。

1、劳动合同进社区。要围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劳动合同政策,教育和引导职工了解和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内容、法定条件和标准,提高职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并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要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监督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2、劳动保障监察进社区。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优势,各网格专兼职监察员要将管辖范围内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掌握清楚,并及时责令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改正,对拒绝改正的企业要及时查处。

3、劳动争议仲裁进社区。在各街道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做好政策咨询和简单、苗头劳动争议的调解,扩大劳动关系调解工作的覆盖面,使劳动纠纷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得到解决,实现小矛盾不出街,大矛盾不出区。

4、用工监测进社区。通过网格化管理,将企业按注册地划入不同管理网格,定期组织协调员到企业了解用工情况,更好地挖掘个体、私营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潜力,拓宽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

六、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

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思路,大胆实践,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取得进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加以推进。工资保险科要在加强各部门工作协调的同时,搞好与有关部门尤其是与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形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的社会化格局。

建设意见范文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系统的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机关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永委发〔*〕95号)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效能革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实际行动,是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医疗卫生系统新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保障措施。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上来。

开展“效能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措施,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纪律,解决少数单位效能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提高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水平,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卫生更快更好地发展。

开展“效能革命”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效能革命”,使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有新的突破,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大的改进,人民群众对卫生系统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真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质”的工作运行机制。

开展“效能革命”,必须严格实行“四条禁令”,切实做到“两个提高”。“四条禁令”就是:严禁有令不行,着重解决对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执行不力或消极抵触,搞局部利益第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严禁办事拖拉,着重解决政务不公开,搞暗箱操作,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对群众要办的事项敷衍塞责等问题;严禁吃拿卡要,着重解决办事不讲原则讲关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严禁态度刁蛮,着重解决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群众,蛮横霸道等问题。“两个提高”就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开展“效能革命”的主要措施

1、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按照兴起学习贯彻“*”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同志“七一”重要讲话,认真开展向郑培民同志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和“争先创优”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实践“*”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

2、加强机关效能监督。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制、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式”集中办理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单位的行业作风,提高机关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县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对全县卫生系统的效能投诉。

3、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中,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考学制、试用期制、岗位聘任制、交流轮岗制、竞争上岗制、责任追究制、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等,明确规范要求,加强考核监督。

4、强化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工作人员考录制度,建立分类型、分层次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末位调整待岗制度、离岗培训和辞退制度,开展评选“十佳群众满意卫生工作者”活动,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不称职者下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活力。

5、加强民主评议、社会考评和明查暗访。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社会考评和明查暗访。根据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职能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的实际,逐步建立分类型的效能考核体系。每年组织开展相应的机关单位效能评议活动,并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未见明显成效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直至予以免职。

三、开展“效能革命”的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8月25日-9月5日)。召开本系统“效能革命”动员大会,做出具体部署,出台相关措施。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按照局里的统一部署,层层传达贯彻,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性和紧迫感,以积极的姿态开展“效能革命”。

2、查找问题(9月6日-9月25日)。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对照“四条禁令”,结合我县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及群众的要求,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3、整改落实(9月26日-10月25日)。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要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立说立行,边整边改,特别要抓住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决心进行整改。

4、长效管理(10月26日以后)。各科室和下属各单位要针对局里出台的“效能革命”各项措施,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建设意见范文第3篇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现就20*年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社区组织建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1、强化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建设,全年要有60%以上的社区党组织达到“五好”要求。结合全市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切实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广“党员会客厅”、“楼道建支部”、“阳光服务”等社区党建经验;加大“两新”组织、撤村建居社区、下放企业和流动人口的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对企业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和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社区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的领导,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强化社区居委会规范管理。认真做好20*年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力争在外来人员选民登记、异地社区工作者参加选举等问题上有所突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完善工作提供经验。通过加强指导、组织骨干培训等,确保全市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完成。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制度建设、设施管理、资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统一社区工作考评,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改善和强化社区自治功能。

3、强化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开展社区民间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研究,探索政府对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的评估体系和资助机制,制定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有关政策。大力培育救助类、慈善类、服务类、维权类、活动类、康复类等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推行项目管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服务。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发挥其在承接政府职能、维护社区稳定、完善社区功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强化社区工作者规范管理。认真贯彻民政部、人事部联合出台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考察调研,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研究推动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建立,规划其职业发展,提高其职业声望。继续开展全市社区工作者轮训,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素质和业务水平,争创省级“十佳社区工作者”。多渠道吸纳社区工作者,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争取到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城区每个社区的工作者队伍中都有一名高校毕业生。

5、强化社区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和乡镇社区的组织体系,强化社区功能。要加强对新型社区、功能型社区和乡镇社区的研究,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设置,科学合理划分社区,继续推进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和规模较小社区的规模调整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

二、强化和谐社区创建,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1、开展和谐社区创建。以创建全省和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等五个老城区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的水平,强化滨江、萧山、余杭区和5个县(市)的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制度,完善功能。完善“和谐社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定程序,统一部门进社区工作考评,指导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健康发展。适时召开全市和谐社区创建命名表彰会议,鼓励争先创优,激发城乡社区活力。开展两年一度的“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评选活动,不断拓展全市“和谐社区”创建面。通过全市开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深化创建内涵,全面提高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为2008年全市50%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奠定基础。

2、深化农村新社区建设。推广农村设施社区化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向中小城市和广大城镇及有条件的农村延伸,在六个老城区农村社区全面开展以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生产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化管理试点工作,萧山区、余杭区和5个县(市)的乡镇(包括有农村的街道)都要选择一个基础好的村开展农村新社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提出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意见措施。

3、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整合服务资源。做大做强96345市民信息服务呼叫中心,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节约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服务质量、方便社区居民服务、提升社区服务业品牌。启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20*-2010)》编制工作。继续推动城区启动社区信息化整体建设,建立全市社区信息化数据库,推进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管理服务联网运作。推广三管合一(网络管理、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社区信息化运维模式经验,做好全市社区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逐步规范市社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社区网站的评估指标体系。

4、完善社区配套用房建设。制定出台第二批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共涉及164个社区,其中撤村建居社区128个,新建社区36个)清理完善工作的相关政策。坚持“确权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对于无地新建、无房确权的社区,尝试通过建临时用房、租用房屋等多种途径落实过渡性社区配套服务用房,确保全年完成80%以上撤村建居社区配套服务用房的清理和完善工作。要积极落实全省社区服务工作用房相关要求,切实解决全市35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配套用房问题,为社区管理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要完善社区设施管理使用规定,对已确权并办理“两证”的社区配套用房,重点抓好日常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建档工作。继续推行“一门式”办公场所建设,进一步扩大活动场所面积,方便群众办事和活动。要积极探索和研究社区配套用房建设、维护、运营、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社区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

5、强化理论研究工作。以“和谐社区”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居民自治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探索和研究。采取召开社区建设工作论谈会、理论研讨会等形式,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交流。通过理论研究把握新趋势、新特点、新动向,取得有分析、有见解的研究成果,为我市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新观念、新方法、新举措,促进我市和谐社会构建。

三、强化社区服务保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以为老服务为重点,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把优化为老服务作为强化我市社区服务功能的工作重点。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在社区增设部分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设施,新建、改建一批老年公寓,为社会孤老和残疾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90%以上城镇“三无”对象实行入院集中供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继续优化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大力开展社区助老、为老服务,建立社区企业退休人员自我服务骨干队伍,发挥退休党支部成员、楼道长、小组长、退休人员各类活动组织负责人以及曾获得劳动模范和优秀党员称号、曾担任企业领导等退休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继续开展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老龄工作水平,力争全市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稳定在85%以上。全面推广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形式的社区为老服务,积极为五类老人(独居、困难、残疾、高龄和有特殊贡献的老人)提供生活保障、日常照料、心理慰籍、代办代购等无偿、低偿服务,在社区服务中进一步健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机制和载体,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2、以社区再就业为重点,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和帮扶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区劳动保障和帮扶救助服务网络体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市区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机构全面建立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专职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等活动,继续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大力开发社区保安、社区保绿、社区保洁、社区助老助残等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引导和帮助更多的“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继续在社区实施“姐妹帮扶工程”和“巾帼社区服务工程”,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以深化“春风行动”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活动,健全扶贫帮困长效机制,为社区困难家庭、困难老人、残疾人、失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进一步探索“爱心家园”、“慈善超市”运作模式,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运行机制。

3、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为重点,深入开展社区卫生和环境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强化“六位一体”功能,积极开展家庭护理、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计划生育药具、临终关怀等多样化服务,加强街道工疗站建设,按实际服务人数落实补助经费。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政策措施,调整社区卫生服务医保政策,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转换,引导居民形成“小病不出社区”观念,重点加强全科门诊和康复病区建设,打造社区责任医师团队,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站率达到90%以上。继续探索“收支两条线”的运行管理机制,推进社区卫生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达标率在20*年基础上力争再提高10%左右。做好省级绿色社区的推荐工作,帮助、指导洁莲社区和德加社区完成省发改委立项的全国绿色社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培养居民环境意识,加强社区保洁和环境管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围绕巩固发展“创卫”成果,进一步完善全市社区城管工作联系站的信息沟通、反馈、处理渠道,在市区基本实现以社区为城市基本单元的城市管理信息源的布局,及时有效地解决市民关注的城市环境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4、以增强社区群众安全感为重点,做好平安社区的建设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综治工作站(室)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和“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社区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机制及网络。有条件的社区要加大电子监控、红外线报警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实现治安形势复杂社区(年刑事立案数百起以上)的群防群治队伍达到社区实有人口数的2‰,治安平稳社区群防群治队伍达到社区实有人口数的1.5‰的建设标准。进一步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坚持和完善社区工作者实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完善和推进人民调解员制度,建立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负责的两级社区综合管理、物业管理纠纷协调机构,及时排查化解社区综合管理中的矛盾纠纷。结合撤村建居工作,大力推广农居点封闭式管理模式。拓展社区警务室功能,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教育、维权新路子等管理、服务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扎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提升平安人居品质,构建“和谐社区”创造良好的平安环境。

5、以规范行业管理为重点,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全市现代服务业大会的要求,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便民利民、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等社区服务,积极探索“项目管理”等社区服务业管理新手段。组织参与全省“最受居民欢迎的社区服务项目”评选活动,大力推进便利连锁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落实社区公建配套服务网点,提高社区商业服务水平。继续扩大经营性项目登记管理,并将社区服务业登记管理工作向县(市)推进,达到登记范围全覆盖。完善登记管理、统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力争在养老、早餐、家政服务等方面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网络化连锁经营的龙头骨干服务业单位。积极总结推广湖滨街道便民服务点规范化管理经验,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具有*特色的社区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通过政策扶持培育壮大社区服务业规模,构建由不同档次、不同门类、不同规模的社区服务业单位组成的现代社区服务业体系。

四、强化社区参与机制,提高民主自治水平

1、完善居民自治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社区民情恳谈会等四个会议制度的意见》,及时总结各地经验,推进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完善。通过培育、引导、保护居民的参与热情,健全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定期述职、居务公开、离任审计等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居民参与渠道的畅通。利用社区简报、黑板报、意见箱、电话、互联网等手段,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政治性、经济性、文体环境和治安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渠道。

2、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团中央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着力培养社区“志工”(志愿社会工作者)和项目骨干队伍,启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区计划,推行落实志愿者注册制度。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助残、为老服务、文体等工作,抓好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建设,适时编印《*市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优秀服务项目案例》。按照“八个有”的规范建设要求,在市区和符合条件的县(市)街道社区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大力推进各级“示范志愿服务站”争创活动。探索政府委托、菜单服务、网络服务等志愿服务新方式,形成服务项目齐全、组织管理有序、运行机制完善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新局面。到20*年底,力争全市注册登记的社区志愿者达到社区总人口的11%以上,“志工”队伍1000人以上,市级示范服务站达到20%以上。

建设意见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嘉善”的高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重新定位对外来务工者的管理理念,用“居民管理模式”代替以往的“外来劳动力管理模式”,引导全社会尤其是企业要更加关心、关注和帮助外来务工者群体,形成用人单位配套建设为主、集体组织和社会资本举办为辅的企业职工宿舍多元化投资运作机制,实行集中居住和公寓化管理,使外来务工者既能建设嘉善,又能居住在嘉善,真正成为融入嘉善的一部分,增强外来务工者的归属感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把解决外来务工者的居住和管理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为外来务工者的就业和生活创造公平、宽松、和谐的环境,确保我县发展稳定大局。

二、总体要求

(一)新设立和迁址的工业企业,招用外来务工者180人以上的,应将职工宿舍建设列入计划,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县经贸局等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准入,对企业职工宿舍与主体工程一并依法办理立项以及建设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

(二)企业职工宿舍必须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厂区内,层数应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包括管理服务、文体活动、食堂、卫生设施等用房在内,其用地纳入企业非生产性用地管理,企业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总用地面积的7%,外来务工者入住人数不少于100人,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企业职工宿舍按单间标准设计、建设,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部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职工宿舍,可建设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的宿舍间,作为企业外来专家住房。企业外来专家宿舍间的累计面积不得超过职工宿舍总建筑面积的20%。

(四)企业职工宿舍除居住用房外,还应配置管理服务房、文体活动室、食堂用房及卫生设施等。禁止企业在厂区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或招待所等设施。

(五)企业建设的职工宿舍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城)、镇级工业功能区的管理机构本着集约建设、方便服务、社会化管理、综合配套的原则,必须预留一定比例的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用地,列入园区总体规划,并编制好企业职工宿舍修建性详细规划,以适应生产配套需求。

(七)县经济开发区(木业城)、镇级工业功能区根据企业需求和本园区实际,确定企业职工宿舍年度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发主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并明晰产权,规范管理。

三、优惠政策

(一)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规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予以减半执收。原已办理的有关审批手续继续有效,已缴纳的规费不予退还。

(二)外来务工者入住企业职工宿舍后的水、电费均按居民标准执行。

(三)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县经贸局确认,由县工业发展基金按宿舍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给予30元的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企业职工宿舍不得改作他用;改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缴减收的规费。

(二)企业职工宿舍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得分拆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交易;禁止利用建设企业职工宿舍搞变相房地产开发等有碍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的行为。

(三)企业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一般应在立项后3个月内施工,工程建设应在合同工期之内完成。无故拖延工期或批而不建的,取消立项,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四)企业职工宿舍建设作为鼓励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县经贸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对不执行本意见的企业,不得享受《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善政发〔20*〕132号)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

(五)县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外来员工宿舍楼建设服务、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外来员工宿舍楼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建设意见范文第5篇

一、进一步增强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社区党组织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形成社区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杭州市委的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组织到位、保障到位、作用到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市社区党建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社区党建工作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相互整合不够,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有的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与当前社区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服务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驻区单位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不强,社区共建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五大战略”、破解“七大难题”、打造“平安*”的客观需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的实际,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今后三年,要继续完善社区党组织体系,在社区建党委、楼道建支部的基础上,加大“两新”组织、撤村建居社区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建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党在城市工作的全覆盖。实施社区“领头雁”工程,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45周岁左右的占8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0%,能带头服务并带领党员服务居民群众的占80%)的目标。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社区”建设,努力使60%以上的社区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⑴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⑵党员干部队伍好。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⑶工作机制好。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⑷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社区治安良好。⑸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

三、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体系,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建立社区党总支的基础上,在册党员超过100名的社区党总支应升格为社区党委。社区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便于组织学习、便于开展活动、便于加强管理”的原则,适当划小所属党支部的设置规模,一般以20人左右为宜,建立楼道党支部。同时,建好特色党小组或单元党小组。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实际,在城镇、撤村建居区、城市新区、新建居民区等各类社区,及时调整和建立社区党组织。

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关街道(镇)党(工)委要指导、协调和支持驻区“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通过支部建在市场、建在协会等办法,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不足3名党员的单位要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单位,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帮助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办法,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实现党的工作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有关街道(镇)党(工)委要与“两新”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适时向他们通报这些组织党建工作的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将这些组织的注册登记和年度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街道(镇)党(工)委。

通过不断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扩大工作覆盖面,努力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四个有”: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健全的组织活动;有党组织活动的地方就有坚强的战斗力和活动成效。

四、进一步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及其他组织的关系,努力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社区组织体系。

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建设,把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采取“公开招聘一批、下派充实一批、结对帮带一批、考察后备一批”的办法,拓宽社区工作者选任渠道。市和街道两级要把选派机关干部到社区任职,作为培养锻炼干部、充实社区党建工作力量的重要途径,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要按照每个社区正职不少于1:1、副职不少于2名的要求,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社区后备干部队伍。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学历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下的社区工作者,都要参加学历教育。要依托党校和社区学院,抓好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实行社区工作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把考核工作与开展评选“满意不满意社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者的奖惩挂钩。开展“领头雁”工程建设,要突出社区党组织书记这个重点,力争到*年底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三个80%”的目标。

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工作规则、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议事协商委员会等组织的关系,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社区居委会要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正确处理社区党组织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中介服务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引导他们依法经营管理,支持和鼓励他们开展各种健康、文明、有益的服务活动;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中介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共同推进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群众。

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动员和组织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由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有关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开展社区与驻区单位间的“思想教育联抓、公益事业联办、生活环境联建、文体活动联谊、社会工作联做”活动,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建社区的有效机制。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立足社区、关心社区、共建社区”的观念,主动参与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自觉接受驻地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与协调,大力支持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实现共驻、共建、共享。驻区单位上级对驻区单位有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考核、评选,应当听取街道(镇)、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的教育管理

不断探索加强社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教育管理方法,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社区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进社区的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对已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党员,要及时把他们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所在地(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定时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对无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党员,要在核实其党员身份后,及时把他们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要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等制度,完善党员学习积分卡、奉献积分卡制度,推广党员过政治生日、“不作为”党员告诫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开展社区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保证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社区党总支工作细则(试行)》(富委[*]44号)的有关规定,社区党员活动经费按每名党员年人均30元的安排,由市财政和党费各承担50%。开展“组织帮党员、党员帮党员”活动,推广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站和党员互助基金等做法,在解决党员思想问题的同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凝党员魂、暖党员心、聚党员力。

完善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探索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方式和活动载体,进一步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宜、适时、适度地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街道(镇)、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必要时可把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驻区单位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和评比有关先进时,应注意听取街道(镇)、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

社区党组织要树立牢固的群众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要从社区群众和驻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搞好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与管理。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着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通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卫生、文化、环境、治安、社会保障等功能。开展面向贫困户、老年人、儿童和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和面向驻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加强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文体活动室、社区广场等阵地,组织文艺演出,活跃社区文化;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强化社区治安;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开展社区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社区环境。运用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加快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提高社区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大力倡导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加强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骨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创建党员责任区、先锋岗和“春风行动”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市四副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街道(镇)党(工)委对社区党建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发挥龙头作用,统筹推进本辖区的社区党建工作。